香港海關的免稅入境物品新條例由2010年8月1日起生效

飲用酒類:

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,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%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。 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,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。

煙草:

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,可以免稅攜帶下列煙草產品進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:
19支香煙;或
1支雪茄,如多於1支雪茄,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;或
25克其他製成煙草。
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海關網頁: http://www.customs.gov.hk